周六的晚上去韩国城吃饭,回来的时候坐的是Express的Q线,从34街开到14街,然后再往南开到Canal Street。我住的8街正好在14街和Canal Street之间,所以每次坐Q线的时候我都会在14街下车,然后慢慢走回家。今天从14街一出站,就被一阵萨克斯的音乐所包围,旋律让我觉得特别熟悉,但又说不上来是什么歌曲。我在地铁站的出口站了好一会儿,才想起来,他们演奏的是《花样年华》的配乐,Nat King Cole的Quizas, Quizas, Quizas。我拿出手机录了一小段,出了地铁口才意识到我身上是有些现金的,早知道去给他们一些身上的现金了。但奈何我已经出了站,还要再刷一次地铁卡才能进站,只好作罢。
在异国他乡听到这首歌,让我想到香港,张曼玉和梁朝伟,还有高三时的我。那时的我刚接触王家卫的电影,囫囵吞枣地看了《花样年华》,《春光乍泄》,《重庆森林》,为他的电影着迷但又看得云里雾里,只觉得电影里的香港和阿根廷是那么迷人,配乐很好听。那时的互联网还没有那么发达,我花了九牛二虎之力才找到了这首歌的歌名叫做Quizas, Quizas, Quizas。所以在14街的地铁站听到的时候,觉得格外熟悉。像是在异国家乡听到自己故乡的音乐,然后再转念一想,发现这原本是一首古巴的歌曲,因为美国歌手的翻唱而广为流传,又在2000年的时候出现在王家卫的电影里,有一种时空错乱,不知道自己身在何方的错觉。
这是我生活了七年的纽约,也是我生活了十二年的美国。在纽约的每一天我都觉得自己是异乡人,但离开纽约以后回来,又觉得这里像家一样熟悉。我从不觉得纽约或者美国是我的家,但这世界上还有哪里可以称得上是我的家呢。纽约时而让我觉得熟悉,时而让我觉得陌生,每次离开纽约时会觉得有些怀念,回到纽约时又觉得厌烦。我和纽约的关系,就像是在一段纠缠不清的关系中的两个人,时而亲密,时而疏离。
对纽约的热爱达到巅峰是两年前决定离开纽约搬到伦敦的时候。那时突然间对纽约开始产生眷恋,纽约的一切也变得可爱起来。两年前离开纽约的那天,纽约依然车水马龙,人流不息,我们就在那样一个平凡不过的夏日离开纽约。搬到伦敦以后,英国的阴冷,陌生,冷清让我十分低落,格外想念纽约。而再次回到纽约之后,我竟然又萌生了要离开的念头。
23岁那年我从波士顿搬到华盛顿广场西南角的纽大宿舍,然后25岁搬到广场西北角的单室间,后来结婚,搬到中城的一居室,离开纽约,又在30岁的时候搬回华盛顿广场,只是这次搬进了东北角的单室间。回头看看这七年,在纽约的每一刻都让我觉得刻骨铭心。一开始被法学院的学业弄得晕头转向,然后又像无头苍蝇一样参加大律所的面试,好不容易拿到实习以后才长舒一口气,但很快又要担心签证。疫情的到来让将要开始工作的我相当焦虑,生怕自己还没入职就会被裁。后来真正开始工作了,又开始了无穷无尽的烦恼。加班到半夜是常态,双休日也要随时查邮件,每时每刻都要全神贯注不能出一点差错。再后来我们要搬去伦敦,在短短的一个月里打包行李和家具,退租,在伦敦找到新的公寓,为猫咪办手续。到伦敦以后去适应新的生活,大到职场文化,小到家里的厨余垃圾去哪里扔,都让我焦头烂额。然后,在伦敦住了10个月之后,我竟然决定换工作,一个人搬回纽约。而更让我没有想到的是,重返纽约9个月之后,我又产生了离开纽约念头。
这个念头让我自己都有些惊讶。从18岁离开南京一个人搬到波士顿,大学期间每年都要搬一次宿舍,毕业以后也是每一两次搬一次家,去年一年又经历了两次跨国搬家。我以为这次搬回纽约,我一定会选择留下,在这个我熟悉的城市安定下来,过上平平淡淡,细水长流的生活。谁又想到上半月去西班牙和葡萄牙转了一圈之后,我们开始考虑在那里安定下来。我们的存款不多,但暂时足够前几年的生活费,也能办最便宜的非盈利签证。如果我们搬到哪里,生活上的花销会减少很多,不用再支付纽约和伦敦的房租,那里的物价也便宜不少。但同时我们也要面对有很长的一段时间没有收入,继美国,英国之后再次学习重新适应和融入一个新的国家。
这样的选择又有什么不好呢。虽然暂时没有收入,但等五年拿到永居之后我们可以去工作。我们可能没有办法再回到原来的高薪行业,但那又有什么关系呢,这样的工作并不让我快乐。我们可以用劳动,用自己的双手养活自己,可以去打工,开Uber,去餐厅打工,只要赚到能够让我们谋生的钱就好。然后我们有一些存款之后,可以开一个咖啡馆,或者书店,我们就在巴塞罗那,马德里,或者里斯本,这样平平淡淡,长长久久地生活下去。
于是,在我回到纽约之后,我又开始盼望着离开纽约的那一天。
最近《不够善良的我们》这部剧很火。剧里的两个女主角一直通过社交媒体偷窥彼此的生活,而最后她们重逢的时候才发现,在对方眼中彼此光鲜闪亮的生活,凑近了看,不过是千疮百孔,一地鸡毛。想起张爱玲在《天才梦》的结尾写的这样一句话,“在没有人与人交接的场合,我充满了生命的欢悦。可是我一天不能克服这种咬啮性的小烦恼,生命是一袭华美的袍,爬满了蚤子。”或者,用再俗烂一些的话说,生命远看是喜剧,近看是悲剧。在考虑离开纽约的这段时间里,我想了很多。比如,我进入法学院,入职律所,甚至说一开始选择出国留学,是不是从一开始就不是正确的选择呢。其实仔细回想,出国留学的决定,一半是父母的意愿,一半是随大流;而这之后的每一个决定,我好像都是这样推着自己向前走。大学以后要找工作,是看别人都在找工作,毕业的时候手上没有offer好像有些难看。去法学院,是因为工作签证要过期。法学院毕业以后去律所,是因为大家都争着要去排名最高的律所。后来我如愿以偿进了排名前十的大律所,却也因此很不快乐。去伦敦可能是这么多年来我做的第一个叛逆的决定,但却失败得很难看,我像逃一样回到纽约。或者说,一开始决定去伦敦,不是因为我多喜欢那里,更多是因为我想逃离当时纽约的生活,想亲眼看一看,不留在美国的生活会是什么样子。
尽管这样,在伦敦呆的这一年对我来说意义非凡。如果两年前我们都顺利拿到工作签证,可以继续住在纽约中城的一居室里,也许现在的我们已经在新泽西或者长岛买房了,也许有了孩子或者在积极准备之中,开始关注理财,绿卡排期,学区房,成为无数个安分守己的中年人的一员。那样安稳的生活让人向往,但我也知道,如果只是因为大家都选择那样的生活而人云亦云,我们最终会成为麻木,空虚,不快乐的中年夫妻,像是《革命之路》里的Frank和April那样,在步入中年,买房买车和拥有两个孩子之后幡然醒悟,这样的生活并不是自己想要的;而在那个时候选择离开中产生活,到一个新的地方重新开始,代价也太过沉重。
在伦敦的一年虽然折腾,也让人刻骨铭心地痛苦,但至少这是我为自己做出的选择,因为我想看看不一样的生活,看到美国中产生活之外的另一种可能。在之前的几篇日志里我常常提到一本小说里的一句话,那句话说,自己在中学的时候,很希望有个大人能问问自己,喜欢什么,在意什么,想要过什么样的生活。以前的老师,大人,都没有人问过我这些问题,而我也理所当然地以为,这些问题并不重要。我要做的,是满足父母和老师对我的期待,把自己应该做的事情做好,直到成年之后的某一天,突然发现,我不知道自己应该做什么。如果只是单纯地权衡利弊,已经不再有百分之百正确的选择。我仍然像以前一样试着找出一个正确答案,只觉得更加彷徨。
但如果生活本身就没有标准答案,那绞尽脑汁过上别人眼中成功的人生,又有什么意义呢。现在的我才慢慢明白,生活里的喜怒哀乐,全由自己定义。如果我早一点明白这个道理,也许会做出不一样的选择,在人生的岔路口也不会那样瞻前顾后、犹豫不决。但30岁的时候明白这一点,也许不算太迟。我希望未来的自己,勇敢一点,诚实一点。最重要的是,对自己坦诚,不要欺骗自己去追求别人眼中金光闪闪的东西,而能勇敢地,坚定地,做回自己。
(巴塞罗那,里斯本,马德里之行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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